近日,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发布《跨境电商合规白皮书》。
报告指出,合规化是当前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当前国际形势来看,近年来,一些国家“逆全球化”思潮涌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贸摩擦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下,合规化成为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应对国际化挑战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各国纷纷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国际数字贸易相关规则,签署RCEP和CPTPP等自贸协定,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合规从本国规则向国际区域规则发展。
报告概述了当前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面临的主要合规约束,主要分为法律法规约束和平台规则约束。
在法律法规方面,跨境电商流程长、环节多,涉及的国外法律法规主要有征税、产品、知识产权、市场营销、数据和隐私保护等五大方面。
在平台规则方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知名的主流电商平台约14个、新型电商平台约80个,不同电商平台都有自成体系的监管规则。此外,独立站服务商、搜索引擎和社媒平台、支付收单渠道同样有着诸多规则制约。
知识产权纠纷是跨境电商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最常见的合规问题。报告详细阐述了三个著名跨境电商企业侵权纠纷案例:下架平衡车事件”、 “中国外贸跨境电商第一案”、SHEIN遭遇多宗知识产权纠纷。并且,报告针对如何应对知识产权投诉提出建议:冷静分析案件情况,针对个案采取不同措施。如果企业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应主动删除、下架被控侵权产品链接,及时将PayPal账号提现,减少财产损失;主动联系投诉方,沟通协商和解事宜,争取尽快达成和解方案,以早日解封账户、顺利开展后期的企业经营活动;商家也可以在卖家平台进行申诉,提起投诉方知识产权的无效程序,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对于跨境电商合规监管、立法等方面的重视程度大大加强。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该法从经营主体、责任划分、纳税和维权等角度对跨境电商做了明确的说明,标志着跨境电商合规发展迈入“新纪元”。但该法对跨境电商的规范是宏观的、框架式的,针对具体实践操作,仍需要政府部门的进一步监管和引导。
跨境出口电商既涉及传统外贸行业的监管,也涉及电商行业的监管。总体来说,监管部门数量较多,不同部门的权责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其中,对于跨境出口卖家的具体运营实践而言,最主要的监管机构是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作为跨境电商的主要监管部门,探索建立新型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增列9610、1210、9710、9810等监管代码,并逐步优化监管流程,不断加强数据监管和统计,吸引企业利用阳光化通道从事跨境电商活动,精准打击低报货值等违规申报行为,增强贸易数据可信度。此外,质检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商出口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加强跨境电商消费品质量管理,并不断强化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
在外汇管理方面,跨境电商的外汇资金流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外汇监管综合领域的基础性规范文件的监管,同时随着跨境出口电商的发展和国家外汇监管力度的加大,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跨境电商外汇监管的核心政策。
在税务合规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对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
最后,报告对企业、政府加强跨境电商合规发展提出建议。对政府部门而言,应当加强行业合规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合规普及培训,增强企业合规发展意识,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对企业而言,应当了解海外市场法律法规,学习平台运营规则,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内部合规体系建设。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应至少注意七大方面的合规事项检查: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营销、进出口贸易和税务。
来源 |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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