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深圳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网络零售额纳统贡献奖励项目的通知》,宣布启动2022年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单个项目的支持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1、专项条件:
1、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2021年度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2、2021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
3、2021年12月至申报截止日当月,申报主体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批发和零售业。
2、支持标准:
1、对网络零售额2021年度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对企业2021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部分,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该企业5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300万元。
除了《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网络零售额纳统贡献奖励项目》,深圳商务局还出台了以下两个适合跨境电商企业申请的项目:
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促进消费提升
扶持计划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项目
1、专项条件:
2、支持标准:
1、对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上一年每增长1亿元奖励50万元。
2、对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只含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额)同比上一年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
深圳市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专项资金
(支持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
1、支持标准:
2、专项条件:
1、申报主体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餐饮业(H62)、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业(L7222)、市场管理服务业(L7223)、供应链管理服务业(L7224)”等行业。
2、申报主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对消费场景和零售业务进行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有效提升消费体验。
3、项目在上一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工,在上两年度内(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实际投资额达300万元(含)以上。
4、项目实际投资额是指:按照“补建设不补运营”原则,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物资物料、信息系统建设等软硬件方面的实际投入给予资助,人员工资、经营场所租金、水电燃气费用等运营成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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